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工作的令》(2025年第2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野生鸟类保护,深入开展保护宣传,坚决遏制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开展本项目采购。
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鸟类保护宣传及野外巡护项目。
(二)项目金额: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宣传、巡护费用以及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自完成项目采购并签订服务合同后至2026年12月底,具体时段以合同约定为准。
地点及场次:在江门市7个县(市、区)分别选取不少于一个镇(街)开展现场宣传,共开展不少于7场宣传活动,每场宣传活动时长不少于1天。具体地点由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属地有关部门确定。
宣传内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猎捕典型案例、科学防鸟护农措施、“禁猎禁食禁养政策”等。
宣传形式:每场宣传活动以展板、海报等静态展示为主,结合知识问答、小游戏、派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环节增强宣传效果。其中选择不少于3场的活动增加一项宣讲环节,邀请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到活动现场,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科普宣传。为扩大宣传面,需在省、***平台同步推送不少于7次的活动报道或科普知识,***平台数量应不少于3个。
服务内容:服务单位需负责每场活动的组织、策划、设计、印制、布置、实施以及后续线上宣传报道,包括宣传活动所需的人员和用车配备,并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撤场等工作。
(二)开展“清网、清套、清夹”巡护。
人员组成:由供应商自行招募人员,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野生动物保护临时巡护队伍,确保服务期内队伍相对稳定,巡护工作不中断。
巡查时间:2026年9月至2027年4月的鸟类迁徙季节期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巡查范围:我市野生动物重点保护区域、鸟类迁徙通道、重点湿地、林地、河湖沿岸等,涉及的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巡查内容:巡查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网、兽夹、陷阱、毒饵等捕猎工具,排查其他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行为。
巡护要求:每人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巡护,每次不少于4小时,累计不少于480人次,可根据鸟类迁徙高峰、重点时段合理加密巡护频次;发现违法线索、异常情况后,须及时完成信息记录,按要求上报并协助开展核查、取证、处置等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区域开展巡查,杜绝漏巡、虚巡、代巡。
人员条件:巡护人员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够适应户外长期巡查作业。
岗前要求:供应商需在服务启动前完成全体巡护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涵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巡护工作规范、安全作业准则、线索上报流程、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记录留存备查。
安全作业要求:供应商全权负责巡护人员作业安全,统一做好安全防护保障,制定户外巡护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作业期间发生的人员安全问题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考核要求:采购人将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按月对巡护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四、结算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且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80%;服务期满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事项,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20%。具体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上述付款时间均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的时间,采购人在上述期限内申请付款的,视为已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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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分配(分)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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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传方案指标 |
30 |
1、宣传方案详尽,场次、每次时长、现场宣讲场次、网络推送次数、***平台数量等5项数量指标均满足最低要求的,本项得20分,其中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上述数量指标,在满足最低数量要求的基础上,有一项超额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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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经验 |
10 |
近3年,供应商有相关宣传活动组织策划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关键页),不提供或不规范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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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巡护方案指标 |
50 |
1、招募巡护人数不少于20人,且每人每月巡护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总累计巡护次数不少于480人次的,得20分;其中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在本项第1点得分的基础上,开展岗前培训、制定安全作业制度、配备安全防护物资、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巡护考核机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上6项全部满足的加20分,没有制定或有缺漏的不加分。 3、巡护人数每多2人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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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合理性 |
1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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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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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评审方式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单位内部采购工作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二)***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
八、响应文件资料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证明
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均要求加盖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二)响应文件
按照“六、评分标准”的评分具体要求,分别制定各项响应材料。各项材料应清晰明了,便于对比评分;全部材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为一式五份文件并密封包装。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响应或中选资格。
九、响应文件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街****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5室。
(三)联系人:谈先生,联系电话:075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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