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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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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金华市仲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只塑料化妆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开〔2026〕28号 |
2026.9.20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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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9191/rRJKzaABLRKCxEZfibI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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