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当前行政复议办案压力,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具有合法资质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作为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柳州市司法局
二、服务单位
柳州市司法局
三、服务内容
(一)组建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其中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提供行政诉讼应诉及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服务。
(二)承办市复议办指定的行政诉讼案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诉答辩材料准备、案件协调、出庭应诉等,全年预计需聘请律师应诉14件。
(三)指派2名人员(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参与复议案件办理流程中除审核、审批外的其他环节,辅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低于115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复议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流程管理、法律查明、文书拟定、听取意见记录、组织听证、协助案件调查、矛盾纠纷调解、送达、档案整理等。
(四)承办市复议办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服务要求
(一)提供的服务律师的基本情况真实准确,服务律师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二)按市复议办预先制定服务验收标准,接受各流程节点负责人对服务质量进行监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案件不得列入验收清单;
(三)律所指派提供服务的人员出现3次验收不合格的,可要求律所要求更换服务人员;
(四)及时按照市复议办合理要求报告关于服务中任何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能力达到本次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六、服务期
服务期为1年。
七、服务费用
预算15万/年(含税费)。
八、申请材料要求
(一)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律所简介及承办律师简介;
3.法律服务方案;
4.法律服务费用组成及报价。
(二)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请于2026年10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lz****@****.com
(三)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选聘程序
(一)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律所进行评估,综合各律所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择优确定服务机构,***网站公示结果。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服务机构,我局将与其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州市司法局立案科 覃露
联系方式:155****3323
详见附件:
《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评分表》
相关附件:
- 附件: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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