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遴选汽车维修商。
2.采购需求:遴选优秀汽车维修企业,配合完成本项目工作。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4.报价形式:以供应价及折扣率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网
(htt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以上的资格要求,上述资料请提供一式五份,且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三、遴选文件获取
1.***网
2.网页地址:http://****.gov.cn
四、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9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本项目须现场递交文件材料,不接受邮寄
4.地点:****路****号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710室
5.评标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
6.评标方式: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采购(评议)工作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1.其他条件:本次项目递交有效投标文件供应商人数不得少于6家,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截止未收到6家以上文件或因在评审环节供应商无法满足资格要求被淘汰,致供应商不满足5家,则采购人重新组织发布遴选公告。
2.供应商须在文件中明确提供报价表且加盖公章确认,内容见附件。(具体格式自拟)
七、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基本信息
名称:海口市公安局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路****号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710室。
收件人:麦警官
联系方式:0898-****9248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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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9088/a0T0oqABni4p5U9Xmxq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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