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朕望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四川辉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就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2026年度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802202600005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7月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7日收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之规定,前述项目采购人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不是广元市市本级预算单位,该投诉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你公司应当依法向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提出。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并将《政府采购投诉管辖告知书》(广财采函〔2026〕134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按照你公司《政府采购投诉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电话邮寄给你公司。
本机关此前采用邮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告知书,但邮寄因无人接听电话被退回。本机关随即按照你公司《政府采购投诉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多次进行联系,连续多天均为无法接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告知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四川省****路****号
联系人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9-***3732
广元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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