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对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点位进行更名,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违停点位名称更改
原名称:合峪路(****苑) 更改为新名称: 合峪街(****苑)
原名称:合峪路(丰华岗东) 更改为新名称: 合峪街(丰华岗东)
原名称:合峪路(****城期) 更改为新名称: 合峪街(****城)
原名称:合峪路(新峪街路口) 更改为新名称: 合峪街(新峪街路口)
原名称:合峪路(百兴金色家园) 更改为新名称: 合峪街(百兴金色家园)
原名称:合峪路(37路终点) 更改为新名称: 合峪街(37路终点)
二、电子抓拍内容: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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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8157/Bp75zKABMqitpwL5YfG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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