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我市部分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点位
曙光路(民生岗西)
电子抓拍内容: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实施时间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6年9月22日零时起实施抓拍。
特此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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