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第三方研究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研究院拟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组织开展《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太平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现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函,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评审内容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新巴尔虎左旗第二边境管理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一栋,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层高4.2米,檐口高度8.85米,建筑面积1192.15平方米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新巴尔虎左旗第二边境管理大队院内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479.01万元
评审工作预算金额: 7000元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须具备以下基础研究能力
参与过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相关工作,并形成独立的评审报告;或编制过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信誉要求
近3年(2023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至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四)财务要求
成立时间满3年的,需提供近3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具备健全会计制度的声明。
具备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从事过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等相关工作。
(六)服务费用要求
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七)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料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下午5点前,填报“附件: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按照“二、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纸质形式送至招标人,或全套电子版扫描件(彩色)发送至电子邮箱(hl****@****.com)。
附件: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联系人:寇先生 联系方式:0470-***7280
电子邮箱:hl****@****.com
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研究院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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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8043/K1CQGaEBni4p5U9XhqD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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