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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房建专业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50000120260825025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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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9-23
字号: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房建专业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通知No.001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房建专业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答疑及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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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问内容及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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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司承接的轨道交通站后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包含了装饰专业,但合同中仅体现了合同总金额,未体现装饰专业金额。请问是否可以补充提供具有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四方签字盖章且能体现专业金额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中装饰专业金额超过7500万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相应业绩要求,除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章页,应能清晰看出合同主体、签订时间、名称等关键信息,关键页应无遮挡)、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或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完项目提供)”外,也可同时提供“具有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任一方盖章且能体现专业金额的资料”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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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我司提供的轨道交通站后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包含了土建和装修两个专业,且土建和装修两个专业合计合同金额超过7500万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的相关要求? 回复:上述情形的业绩满足“1个合同金额7500****城市轨道行业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包含主体结构或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的要求,但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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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包含土建或装饰装修专业的轨道交通站后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城市轨道行业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包含主体结构或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回复:上述情形的业绩满足“城市轨道行业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包含主体结构或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的要求,但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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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轨道行业的工务专业维保合同能作为业绩吗 回复:不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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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市轨道行业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包含主体结构或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能用吗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专业分包业绩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于业绩的指标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则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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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据企查查等企业征信系统公开信息查询证明,***涉及以下3类重大风险:1、索赔案件未能履行。2026年5月,***,***人民政诉与***、***合同纠纷的案件案号:2025渝0112民初130251号,涉案金额20万元,***至今未履行。2、股东涉嫌高额债务被冻结股份。***股东涉及关联风险的金额高达上千万元,股东***被冻结股份1400万元,冻结日期截止2028年8月20日。3、监管评级处于重庆市范围内最低等级E级,属于公司治理、内控存在严重问题,和风险隐、无法正常经营,需采取强制监管措施,被监管单位重点关注和列为业务强制管控对象。综上,***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风险能力做第三方担保存在质疑,请受益人业主方、投标供应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相关金融监管职能部门能加强监管,也请问这种担保公司是否能满足招标文的条件,监管单位不能让不满足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滥竽充数,导致财政资金无法得到安全保障。 回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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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不包含附注部分。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投标函附录中未要求填报“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除承诺格式以外,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决定。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回复:招标人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组建。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是否采用异地评标,不影响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 |
二、补遗部分
1.根据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公司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黑名单详见随本通知发出的附件。供应商黑名单内的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2“乙方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须按甲方履约保函格式开具,担保起止时间应包含合同全部执行期限并经甲方指定的银行验证通过,银行保函提交时间以甲方收到保函的时间为准。(银行保函方式适用)”修改为“乙方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担保起止时间应包含合同全部执行期限并经甲方指定的银行验证通过,银行保函提交时间以甲方收到保函的时间为准。(银行保函方式适用)”
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2“乙方应遵守并接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或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快线运营分公司发布的相关管理制度。”修改为“乙方应遵守并接受《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生产设施设备委外维保管理办法(试行)》【渝轨道发﹝2026﹞285 号】考核及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或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快线运营分公司发布的相关管理制度。”
4.廉洁监督卡以本通知附件为准。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道****号线房建维保第二次答疑通知.pdf 轨道运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docx廉洁监督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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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773/DRKlzaABLRKCxEZfM-M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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