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公安局海口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澄江市公安局海口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576eedf9-54ad-4a73-aade-b2a1cbd17a52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76eedf9-54ad-4a73-aade-b2a1cbd17a52 | ||
| 建设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18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6.32平方米,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576eedf9-54ad-4a73-aade-b2a1cbd17a52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9-04 16:06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877-***6154)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澄江市公安局 | 经办人: | 陈浩 |
| 办公电话: | 135****812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祺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王梅 |
| 经办人: | 王梅 | ||
| 办公电话: | 0877-***6766 | 移动电话: | 187****1886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600174001001 |
| 标段名称: | 澄江市公安局海口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1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28 09:00 |
| 开标地点: | 澄江市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93.23750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用地面积18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6.32平方米,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本项目建设内容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建设地点:澄江市海口镇海口大街与澄华路交叉路口海口派出所院内(原址拆除重建)。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扫描件(自2026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自然月)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
| 业绩要求: | 业绩个数不小于1,总投资(万元)不小于26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3-1-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 其他: | (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配套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但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依据《财***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 号)、《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相关规定:出具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平台验证码,***平台查验;无法提供有效验证码的审计报告不予认可。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制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进行中如果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延缓或不予支付工程款,并将积极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所进行的责罚,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承诺,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投标人承诺派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配备的相关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一致,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将予以赔偿。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按照《****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在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上应有使用用途。 (5)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填报的全部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投标单位应确保上述人员劳动关系归属本单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扫描件,严禁使用非本单位人员、挂靠人员填报;若经查实人员不属于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视作投标无效或弄虚作假处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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