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狱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民警辅警职工食堂厨具和排烟系统等设备更新项目供货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民警辅警职工食堂厨具和排烟系统等设备更新项目。
(二)项目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海南省三江监狱。
(三)采购内容:采购民警辅警职工食堂厨具、排烟系统等设备(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参数详见附件),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障食堂厨房相关设备正常运转。
(四)项目最高限价:184140.00元。报价为含税总价,包含税费、运输、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服务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8个月。
(六)供货及安装期限: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七)售后服务:4小时内响应,24小时上门维修处理。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包含厨房设备、厨具的生产或销售、安装等相关内容)。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书面声明)。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包括安装、调试及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的,可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作为佐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报价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价,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报价文件编制及递交
(一)报价文件应包括:
1.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须载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含税总报价、交货期、质保期承诺)。
2.分项报价清单(对附件1设备清单逐项报价,填写品牌、型号、制造厂家、单价、小计。
(1)外购标准成品设备:必须填写品牌、型号,不得空缺,空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无效;
(2)非标定制、现场加工、厂制品类货物(无商品化品牌),品牌栏填写“厂制品”,注明制造厂家,型号可填写供应商自编加工编号,不得全部空白。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3.技术参数响应表(对附件所列参数逐项响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4.质保及售后服务方案(含响应时限、服务承诺等)。
5.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工期承诺。
6.本公告“二、资格要求”所列各项证明材料。
7.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材料。
(二)报价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统一装袋密封,在所有密封口粘贴密封条,密封条与密封件交接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17:00(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楼房。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一概不予接收。
(四)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我狱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两个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逐项审查,不满足任意一条资格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报价直接作无效报价处理:
1.分项报价清单未按本公告第三条第(一)款第2项要求填报品牌、型号、制造厂家等信息;
2.未提供技术参数响应表,或核心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
3.本项目设备要求的能效标识、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关键证书材料缺失,不满足附件设备参数强制要求;
4.质保期承诺低于18个月;
5.供货安装工期承诺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6.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184140.00元;
7.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字盖章,文件格式不符合公告硬性要求;
8.供应商未响应本公告及附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全部合格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报价法,在全部满足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中,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
(五)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次遴选活动作废,另行组织采购。
(六)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无法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有效供应商总报价完全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候选人:①优先选择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更强(***网点/驻场维修人员证明材料齐全)的;②仍相同的,评审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八)评审结果经我狱专门会议审定后,在公告媒体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自行了解项目现场情况,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充分了解项目需求。
(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拒签合同的,我狱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省三江监狱负责解释。
(四)成交供应商供货设备品牌、型号必须与分项报价清单填报完全一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品牌型号;如发现供货设备品牌型号与报价文件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应责任。
六、公告期限及媒体
(一)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10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公告媒体:***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83****238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海南省三江监狱
附件:民警辅警职工食堂厨具和排烟系统等设备更新项目设备清单
海南省三江监狱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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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7015/FpVbiaABMqitpwL5aDz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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