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中心(****中心)委托,****中心对天****中心(****中心)2026年度政策宣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中心(****中心)2026年度政策宣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D-099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0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二、技术要求中2.广告宣传“(2)地铁闸机广告。选择地铁3号线2个、7号线4个,共6个站点内的所有闸机,供应商设计图片,内容为宣传积分落户政策,预计时长2周。”更正为“地铁闸机广告。选择地铁3号线4个、7号线2个,共6个站点内的所有闸机,供应商设计图片,内容为宣传积分落户政策,预计时长2周。”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6年9月1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蓉蓉、丁亚天
(二)联系电话:022-****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中心(****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孙芝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966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路****号****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中心(传真号:022-****8304或邮箱:gg****@****.****.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中心
2026年9月11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中心(****中心)2026年度政策宣传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D-0993)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中心表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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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69/WJaDjqABMqitpwL5Tg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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