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江门市养殖用海动态监视监测项目 |
| 采购项目编码 | 44070075105697X2608121260 |
| 项目业主名称 | 江门市****中心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 |
| 合同名称 | 2026年江门市养殖用海动态监视监测项目 |
| 合同编号 | 44070075105697X2608121260 |
| 合同总金额 | 400000.00 |
| 履约人员 | |
| 服务期限说明 | |
| 服务内容 | (1)资料收集整理 基础资料包括历史养殖用海、养殖用海权属现状、遥感影像、海岸线、空间规划、养殖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资料信息。 (2)监视监测 ①按季度对江门市海域范围内的养殖用海开展全面现场监测,利用无人机、GNSS接收机等设备对养殖用海的用海方式、养殖方式、范围进行监测。对于无法通过车辆或者船舶到达现场开展现场监测的,可通过卫星遥感进行补充监测。 ②按半年度对江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用海用岛活动进行遥感监测,通过遥感影像解译、实地调查等方式识别出新增的用海用岛活动。 (3)图斑提取 ①根据现场监测和影像解译情况,对养殖用海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新增用海用岛活动进行识别。养殖用海成果矢量图斑应包括面积、权属情况、用海方式、养殖方式、行政区、监测方式、监测时间等内容。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新增用海用岛矢量成果应包括面积、生态保护红线名称、权属情况、用海方式、行政区、监测方式、监测时间、影像名称等内容。 ②根据上一次的图斑分布情况进行变化监测,提取出变化图斑,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禁养区、海岸线等数据,制作占用图斑、变化图斑和疑点疑区图斑。 (4)图件及报告编制 根据变化图斑矢量成果制作疑点疑区图件并及时反馈,养殖用海监测报告以季度报告形式编制、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用海用岛监测报告以半年度报告形式编制。 (5)成果汇交 变化图斑矢量、图件及时反馈;季度养殖用海成果矢量、图件、报告应于当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交;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用海用岛成果矢量、图件、报告应于半年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于服务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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