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1日我厅对以下电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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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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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启****城段扩建工程扬州500千伏仪江5241线195#-197#迁改工程 |
苏环辐表审〔2026〕60号 |
2026年9月11日 |
苏环审〔2026〕60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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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6089/6ZkbraABMqitpwL5ZbV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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