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痕量元素分析子系统招标人为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痕量元素分析子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1477
2.2 招标项目名称:痕量元素分析子系统
2.3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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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量元素分析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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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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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位素级高分辨光谱诊断设备 |
1套 |
具备H/D/T原子光谱分辨能力,具备Re,Os,Ta,He测量能力,H2/D2/T2分子光谱分辨能力,光谱分辨率小于30pm,空间分辨率毫米量级,深度分辨微米量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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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先进微探针质谱诊断设备 |
1套 |
空间分辨率毫米量级,深度分辨微米量级;具有区分181W,183W,184W,185W和Mo元素同位素的能力(可在热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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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远程原位材料分析设备 |
1套 |
远程原位分析距离最长可达10米(可在热室工作)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供货方交付合同所述痕量元素分析子系统中的先进微探针质谱诊断系统和同位素级高分辨光谱诊断系统的设计方案;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供货方交付合同所述痕量元素分析子系统中的远程原位材料分析组件的设计方案;
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供货方交付合同所述先进微探针质谱诊断系统产品;
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供货方交付合同所述同位素级高分辨光谱诊断系统产品;
合同签订后20个月内,供货方交付合同所述远程原位材料分析组件产品。
2.5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玖佰壹拾贰万元整(¥9120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份2021年至今已签订的以下项目业绩(①至⑤满足其一即可):
①光学或光谱分析;
②激光检测或激光应用;
③质谱分析或微区分析;
④元素或同位素分析;
⑤远程检测或原位检测;
注: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证明材料应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为科研项目证明文件,文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立项或批复时间、批复单位盖章或签字等主要内容,未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不予认可。
3.3其它要求:本次招标接受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平台(www.****.com)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中心供应商服务,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23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录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
5.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纸质版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打印胶装两份,邮寄至招标代理****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牧华路三段661号),李经理(028-****6520)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路****弄1号
联系人:王亚磊
电话:189****292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楼
售卖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28-****6520
项目负责人:吴宗明
电子邮件:zh****@****.com
8. 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021-6159-2333。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中心供应商服务)。
8.6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平台运维单位联系排查原因,并视情况暂停电子采购活动或转为线下操作:
- ***网络出现故障,***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
- 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或操作出现错误的;
- 其他无法保证正常采购业务的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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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73/R5lIqqABMqitpwL5ZY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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