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港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前期
工作咨询服务项目(三次)
(标段六:审计报告编制)
询比采购文件(综合评定法)
项目编号:XBTRQ-HSZB2026122
采 购 人: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10月13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内蒙古港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三次)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采购项目内蒙古港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三次)进行询比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港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XBTRQ-HSZB2026122
3.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分为六个标段(本次采招为四至六标段),分别选聘第三方机构完成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査及审计报告相关服务,中标单位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编制完成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风险评估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法律尽调报告、财务尽调报告及审计报告共六项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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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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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审计报告编制 |
自资料收集齐备之日起25个日历天 |
包头、鄂尔多斯市 |
683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资质要求:
标段六:①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同时提供执业***平台公开查询截图(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及本单位注册。(响应文件须附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其身份证明材料按以下情况提供:1、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2、新入职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内与投标人建立劳动关系):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的社保缴费证明。3、退休返聘人员: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与投标人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业绩要求:
标段六:供应商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审计相关业绩,(响应文件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查验信息,发票金额不作要求,每份业绩仅需要提供1张有效发票即可,但发票中体现的买卖双方的名称应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必须一致。提供上述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齐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平台(网址:****.gov.cn)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响应截止日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4)供应商在“***网”企业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
(6)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响应文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响应截止之日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6.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有其他响应单位提出异议或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增值税发票、合同、验收单或竣工资料等证明材料)进行查验,中标候选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的原件。若中标候选人未按照要求提供原件的,或经查验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原件内容与响应文件所列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中标候选人未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资料或提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并将相关线索情况提交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平台(www.****.com.cn)进行项目询比采购文件下载(***平台***平台进行项目询比采购文件下载,***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北京CA))。
2.本项目不收取询比采购文件费,平台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平台“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要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点击“立即响应”进行询比采购文件购买操作,获得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权限。供应商在标书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现场技术支持:针对供应商注册、下载文件、CA证书办理(北京CA)、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平台咨询电话(电话:400****175);平***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进行***平台(www.****.com.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平台(www.****.com.cn远程不见面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www.****.com)
***平台(www.****.com.cn)
***平台(www.****.com.cn)
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鄂****路****号****大厦
联 系 人:宫昊立 张军
联系电话:139****0671 0477-***099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楼
联 系 人:张岩(176****7246)赵慧峰(186****8769)丁桠楠(138****7935)王子刚
联系电话:0471-***7849/4918085(分机号:8000)
2026年10月1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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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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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采购人 |
采 购 人: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鄂****路****号****大厦 联 系 人:宫昊立 张军 联系电话:139****0671 0477-***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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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楼 联 系 人:张岩(176****7246)赵慧峰(186****8769)丁桠楠(138****7935)王子刚 联系电话:0471-***7849/4918085(分机号: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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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港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三次)(标段六:审计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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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XBTRQ-HSZB2026122 标段编号:XBTRQ-HSZB2026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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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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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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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采购范围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次审计报告编制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机构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推进评估工作,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配合甲方完成内部审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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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服务期 |
自资料收集齐备之日起25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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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服务地点 |
包头、鄂尔多斯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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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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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财务、信誉、其他要求 |
1.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同时提供执业***平台公开查询截图(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及本单位注册。(响应文件须附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其身份证明材料按以下情况提供:1、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2、新入职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内与投标人建立劳动关系):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的社保缴费证明。3、退休返聘人员: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与投标人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审计相关业绩,(响应文件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查验信息,发票金额不作要求,每份业绩仅需要提供1张有效发票即可,但发票中体现的买卖双方的名称应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必须一致。提供上述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齐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平台(网址:****.gov.cn)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响应截止日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4)供应商在“***网”企业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 (6)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响应文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响应截止之日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6.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有其他响应单位提出异议或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增值税发票、合同、验收单或竣工资料等证明材料)进行查验,中标候选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的原件。若中标候选人未按照要求提供原件的,或经查验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原件内容与响应文件所列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中标候选人未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资料或提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并将相关线索情况提交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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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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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1.4.3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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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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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响应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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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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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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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关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询比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书将在“***平台(www.****.com.cn”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答疑澄清文件作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如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响应事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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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询比采购文件 |
时间:响应截止时间 5 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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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在“***平台(www.****.com.cn”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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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询比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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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本询比采购文件澄清的相关内容将在“***平台(www.****.com.cn”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文件作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如供应商未按本项目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响应事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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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采购文件澄清 |
时间:无需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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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平台(www.****.com.cn)电子系统发出,系统默认为供应商已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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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询比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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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本询比采购文件修改的相关内容将在“***平台(www.****.com.cn”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修改文件作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如供应商未按本项目修改文件及通知办理响应事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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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采购文件修改 |
时间:无需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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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平台(www.****.com.cn)电子系统发出,系统默认为供应商已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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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其他材料附件。 (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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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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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报价方式 |
1、供应商应对上述“1.3.1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报价 2、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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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采购最高限价 |
采购最高限价: 大写:陆万捌仟叁佰元整; 小写:68300元; 供应商报价应当为含税报价,且不得超过本次采购最高限价,若超出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属未实质响应询比采购文件,按否决响应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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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并详细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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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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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响应保证金 |
形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 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递交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 递交方式: 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的,应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内将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并将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附于响应文件中。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92010100100885229 银行行号:309191002015 联系人:赵慧峰 电 话:186****8769 2.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递交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保函形式 的发送至邮箱zh****@****.com),并将保函附于响应文件中。保函必须是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否则作否决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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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
1、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 2、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询比采购文件和中选通知书的实质内容; 7、法律法规和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没有明确表示且不按询比采购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9、供应商在响应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响应欺诈行为,经采购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响应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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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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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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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的时间要求 |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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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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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A(2)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平台)。 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书、承诺书、信用信息等全部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截图。 3.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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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A(3) |
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需要 分册装订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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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B)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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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B) |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加盖电子公章。 2.询比采购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签字或盖章或进行线下亲笔签字;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的,采用线下亲笔签字。 3.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未按要求的,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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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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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响应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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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A)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平台(www.****.com.cn),***平台内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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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 退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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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A)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平台(www.****.com.cn远程不见面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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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A) |
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网址为www.****.com.cn,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使用CA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准备一台备用电脑,***网络连接不畅等问题导致解密不成功。 4.响应文件开启一览表生成后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签字时间30分钟内,对开启记录表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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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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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
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 |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中选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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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内容 |
发布媒介:与采购公告发布同一媒介。 发布期限: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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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确定中选供应商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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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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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本项目不适用 履约担保的金额:0元 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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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异议与投诉 |
1、异议 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投诉。 (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对招标响应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招标响应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响应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投诉书未签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超过投诉时效的; 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⑥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响应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响应办法》(国家发改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询比采购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提出,相关异议人可登录“***平台系统”,针对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依法在线进行异议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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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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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词语定义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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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询比采购文件解释权 |
构成本询比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询比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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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1.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2.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响应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响应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响应行为。 3.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响应资格;如在评审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如在中选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并向所属监管部门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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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计算方式:成交价*1.5%*70% (注: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计取)。 2.计价依据:支付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的规定的70%,不足10000元的按照前述比例在10000元基础上确定; 3.支付方式:招标完成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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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付款方式 |
在咨询服务结束并提交所有成果且通过验收,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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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合同签订主体 |
特别说明:本项目的采购,系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有企业内部项目采购管理制度要求,代理子公司【内蒙古西部天然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项目集中招标,项目实施主体是【内蒙古西部天然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结束后,项目有关的合同由中标单位与子公司【内蒙古西部天然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和履行,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不对除本次招标活动之外的其他事项承担责任。 |
11. 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参照国家及企业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开展询比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工期/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施工/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选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响应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响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响应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响应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供应商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选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选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2 供应商应根据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编制方案等内容以对询比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询比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询比采购文件
2.1 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询比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比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询比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询比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询比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询比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响应保证金
(5)报价一览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实施方案
(8)其他材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响应报价
3.2.1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费用清单。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风险因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如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采购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90天。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比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响应的,其响应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 采购人最迟将在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选的供应商和中选人退还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响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基本情况表”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附相关材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业绩项目情况表”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附相关材料。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供应商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仅限一人一岗,不得身兼数职。“主要人员简历表”一人一表,后附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
3.5.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响应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中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中选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编制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文件有效期、发包人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函、响应函附录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供应商应当按照***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B)供应商通过下载***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A)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4 (B)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 (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平台收到通知后,及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响应文件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平台公开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响应文件: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响应文件方式,***网址为www.****.com.cn,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
5.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使用CA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准备一台备用电脑,***网络连接不畅等问题导致解密不成功。
5.2.4.响应文件开启一览表生成后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签字时间30分钟内,对开启记录表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字。
5.3 响应文件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响应文件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选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期限、内容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审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7.3 中选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确定中选供应商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中选人。
7.5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供应商。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采购人对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未中选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选人在响应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采购人将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选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询比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选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选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选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询比采购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选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当有效供应商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响应报价低者为中选候选人;响应报价得分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当有效供应商技术得分相同时,则按照商务部分评分因素顺序得分高者优先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当以上三者都相同时,则由评审小组现场投票决定,票数较多者优先推荐为中选候选人。(有效供应商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审小组否决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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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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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7.3(B)条的要求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签字盖章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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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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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响应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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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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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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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①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同时提供执业***平台公开查询截图(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及本单位注册。(响应文件须附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其身份证明材料按以下情况提供:1、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2、新入职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内与投标人建立劳动关系):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的社保缴费证明。3、退休返聘人员: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与投标人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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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供应商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审计相关业绩,(响应文件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查验信息,发票金额不作要求,每份业绩仅需要提供1张有效发票即可,但发票中体现的买卖双方的名称应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必须一致。提供上述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齐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平台(网址:****.gov.cn)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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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响应截止日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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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供应商在“***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4.供应商在“***网”企业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 6.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响应文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响应截止之日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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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有其他响应单位提出异议或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增值税发票、合同、验收单或竣工资料等证明材料)进行查验,中标候选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的原件。若中标候选人未按照要求提供原件的,或经查验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原件内容与响应文件所列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中标候选人未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资料或提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并将相关线索情况提交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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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内容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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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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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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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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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有效期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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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保证金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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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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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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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存在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否决响应的情形; (2)不存在其他违反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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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报价部分45分 2.技术部分35分 3.商务部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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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当n(供应商有效个数,下同)<5时,所有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当5≤n<9时,所有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当9≤n<13时,所有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去掉2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当13≤n<17时,所有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去掉3个最高、2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当17≤n<21时,所有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去掉4个最高、3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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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P=100%×(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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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报价部分评分标准 (45分) |
报价得分 计算方法 |
(1)当 P=0 时,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得分为45分; (2)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0.5分,从45分减起,最多减15分 (3)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1.5分,从45分减起,最多减15分 (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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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部分 (35分) |
审计报告编制能力(14分) |
针对“审计报告编制”,服务能力打分: ①可研前期调研技术难点审计核查能力:审计报告完整核查前期调研核心技术难点,精准指出调研数据失真、对标案例不符、政策适配偏差等问题,取证充分、表述专业。 ②可研建设方案技术合理性审计研判能力:精准识别建设方案、工艺技术、设备选型等核心技术漏洞,审计研判贴合行业技术标准,整改建议具备实操性。 ③可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精准审计能力:全面核查投资估算各项技术核算难点,精准发现虚高估算、漏算费用、定额套用错误、筹资方案不合理等问题,数据核对精准。 ④可研效益测算专业合规审计能力:精准核查效益测算核心技术漏洞,纠正参数滥用、模型错用、指标虚增等问题,审计结论数据严谨、逻辑通顺。 ⑤可研风险评估与预判审计核查能力:全面识别可研风险评估遗漏、风险等级错判、应对方案空洞等技术问题,审计补充的风险预判贴合项目实际。 ⑥可研合规性与行业标准审计校验能力:全面校验全流程合规技术要点,精准披露不合规条款、标准套用错误等问题,依据规范准确。 ⑦审计报告问题整改与专业闭环编制能力:所有技术类审计问题定性精准、原因剖析透彻,整改建议专业、可落地,报告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以上7项每⼀项内容得2分,共14分,不提供不得分。 扣分细则,以上项目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某一项内容存在缺陷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每个缺陷扣0.5 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招标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利于采购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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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与技术方案编制能力 (4分) |
针对“方案制定,技术方案编制能力的评估和评审”,专业水平打分: ①评价方案策划与单元划分能力②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分析能力③合规性核查与技术研判能力④对策措施与报告成果编制能力,以上4项每⼀项内容得1分,共4分,不提供不得分。 扣分细则,以上项目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某一项内容存在缺陷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每个缺陷扣0.5 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招标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利于采购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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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规范完善能力(6分) |
针对“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及文件的规范完善等技术指导服务”,能贴合公司生产实际需求的服务能力打分: ①规范完善制度方案②操作规程③应急预案等文件规范完善的具体方案,以上3项每⼀项内容得2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 扣分细则,以上项目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某一项内容存在缺陷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每个缺陷扣0.5 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招标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利于采购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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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配置要求(8分) |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技术特点与实施需求,提供详细的项目人员配置(配置人员不少于3人且职责、分工明确清晰)人员配置应包括专业的 ①合规执业人员配置完善 ②核心管理岗位配置完善 ③专业技术梯队配置完善 ④团队服务保障机制健全完善 以上4项每⼀项内容得2分,共8分,不提供不得分。 扣分细则,以上项目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某一项内容存在缺陷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每个缺陷扣0.5 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招标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利于采购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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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响应与保障(3分) |
整体服务响应能力和保障措施进行打分: ①服务响应速度且有明确响应机制 ②服务保障 以上2项每⼀项内容得1.5分,共3分,不提供不得分。 扣分细则,以上项目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某一项内容存在缺陷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每个缺陷扣0.5 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招标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利于采购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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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商务部分(20分) |
企业业绩 (12分) |
供应商提供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审计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5分,最多得12分。 注:(响应文件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查验信息,发票金额不作要求,每份业绩仅需要提供1张有效发票即可,但发票中体现的买卖双方的名称应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必须一致。提供上述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齐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平台(网址:****.gov.cn)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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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6分) |
项目负责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审计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5分,最多得6分。 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算 (1)项目负责人信息须在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报告文件中体现。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 注:(响应文件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查验信息,发票金额不作要求,每份业绩仅需要提供1张有效发票即可,但发票中体现的买卖双方的名称应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必须一致。提供上述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齐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平台(网址:****.gov.cn)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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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1分) |
响应人提供2023、2024、2025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响应截止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需带***平台统一赋码的官方防伪二维码/备案编号),齐全得1分,(响应文件须附财务审计报告,不提供、不齐全或未赋码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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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 (1分) |
响应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的且提供齐全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响应文件须同时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平台(****.cnca.cn)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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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当有效供应商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响应报价低者为中选候选人;响应报价得分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当有效供应商技术得分相同时,则按照商务部分评分因素顺序得分高者优先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当以上三者都相同时,则由评审小组现场投票决定,票数较多者优先推荐为中选候选人。(有效供应商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审小组否决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报价得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 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报价得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没有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响应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包括所有计算过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供应商得分=A+B+C。
3.2.4 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响应。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展内蒙古港亿天然气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项目审计报告编制服务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咨询服务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内蒙古港亿天然气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项目审计报告编制服务
1.2 咨询服务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对内蒙古港亿天然气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项目目标公司开展专项审计
1.3咨询服务方式:乙方以“驻场核查+远程配合”的方式派出专业团队根据相关行业准则及甲方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形成专业报告为甲方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事宜提供价值参考。
1.4咨询服务要求:完成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的审计报告编制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及内部审批所需的全流程服务
第二条 项目服务团队
2.1乙方项目负责人 ,项目团队成员 。
2.2乙方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本项目期间,投入全部工作精力为甲方服务,按时、保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工作。
2.3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的人员符合本项目要求,同时根据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组成员。
2.4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用与结算付款
3.1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 元)。
其中不含税价格: 元,税金 元(税率: )。
3.2本合同选择下列第 3.2.1 种方式结算:(选择一种,3.2.1或3.2.2)
3.2.1一次性支付:在咨询服务结束并提交所有成果且通过验收,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3.2.2分期支付:
3.2.2.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 / 元;
3.2.2.2进度款: /
3.2.2.3进度款付款要求:支付进度款时应提交相关进度证明及每次支付金额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按进度要求完成工作或成果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当期进度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
3.2.2.4咨询服务结束并提交所有成果且通过验收,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 / 元。
3.3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3.4 上述费用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费用、专家顾问费、现场勘查费、报告编制费、差旅费、税费等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四条 履行时间、期限、地点
4.1 履行期限:
咨询服务总天数:自资料收集齐备之日起25个日历天
4.2履行地点: 包头、鄂尔多斯市
第五条 咨询服务成果及验收方式
5.1 乙方应于咨询服务完成后提供成果文件 内蒙古港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包括纸质版 6 份,电子版1份。
5.2 选择下列第 5.2.1 种方式验收:(选择一种,5.2.1或者5.2.2)
5.2.1甲方自行组织验收。乙方在成果完成后提请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即视为验收合格。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于 日内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完成后重新提请验收,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5.2.2专家评审验收。乙方在成果完成后提请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由 / 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即视为验收合格。如果评审未通过,乙方应于 / 日内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完成后重新组织专家评审,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5.3同一项目如果两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乙方保证,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及内部使用,乙方不得主张权利。
6.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文字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
6.3乙方保证,其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出现第三者主张权利的情况,乙方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及履行其它各项义务,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
7.2甲方负责为咨询服务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7.3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7.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咨询服务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意见。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达到符合合同要求的付款条件或咨询服务成果后收取费用。
8.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工作逾期或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甲方要求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及工作直至符合合同约定。
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项目组工作人员在项目中及项目完成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服务项目的任何内容和执行情况,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在甲方及其所属单位了解和知悉的商业秘密。若因乙方团队成员泄密导致甲方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信息等必要资料。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咨询服务内容转委托他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9.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的,乙方咨询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9.3乙方违反2.1条,未按照约定到位项目服务团队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对乙方罚款 10000 元;乙方违反2.4条的约定,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团队成员,甲方有权视情节对乙方罚款 2000 元/次。
9.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咨询服务内容转委托他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取的相应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9.5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按服务费用每日 1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视为乙方不能履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取的相应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
9.6如出现5.3条约定的情形,经两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取的相应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
9.7乙方违反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和保证或承诺,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9.8若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因此重新委托第三方增加的费用(如差价、加急费),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10.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机构】证明文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1.2 如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一方因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等)应当由败诉方承担。
11.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12.1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自然终止。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双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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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乙方: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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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路****号****大厦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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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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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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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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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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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建行鄂尔多斯市分行达拉特南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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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5001686645050002053 |
账号: |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服务内容:完成审计报告编制、验收并配合甲方完成内部审批所需的全流程服务。
2、结算方式:在咨询服务结束并提交所有成果且通过验收,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3、验收要求:乙方在成果完成后提请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即视为验收合格。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尽快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完成后重新提请验收,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4、项目进度安排(或成果要求):中标单位应于咨询服务完成后提供成果报告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
5、服务人员配备要求:所配备专职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
6、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保证,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及内部使用,乙方不得主张权利。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文字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乙方保证,其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出现第三者主张权利的情况,乙方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响应总报价,服务期/工期/供货期: ,服务/施工/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响应保证金;
(5)报价一览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实施方案;
(8)其他材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响应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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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资格: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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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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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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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响应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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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照片页 |
法人身份证国徽页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页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页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照片页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页 |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响应保证金
(采购人名称):
由我方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的响应,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你方有权没收我方交纳的响应保证金。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附: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
|
附: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 |
五、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控制价 |
含税报价/元 |
税率 |
服务期 |
备注 |
|
1 |
审计报告编制服务 |
68300 |
||||
|
备注: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费用、专家顾问费、现场勘查费、报告 编制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税费、会议费等全部费用。 |
||||||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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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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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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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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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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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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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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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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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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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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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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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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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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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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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业绩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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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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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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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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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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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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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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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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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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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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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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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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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供应商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可能对本项目履约造成重大影响的,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若未发生时只填写“无”即可。 |
|
|
诉讼及仲裁说明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五)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注册执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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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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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人员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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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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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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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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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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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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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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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资料
附件1
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1.响应文件中所列资质证书、业绩资料等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或其他弄虚作假等情形。若响应文件中所列资质证书、业绩资料原件与响应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的,或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资料原件进行查验的,采购人可立即取消我公司的响应资格或中选资格,并可没收我公司的响应保证金,同时我公司同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金额高于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我公司承诺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2.我单位 (单位名称)拟派往 (采购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本条不适用本项目,供应商无需承诺本条)
3、我单位承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在中选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我单位近年( 年 月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的承诺书)。
5.我单位近年信誉情况如下:
(1)在“***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在“***网”企业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
(6)近年( 年 月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的承诺书);
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6.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选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超过响应保证金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①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
②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⑥要求更改采购文件和中选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的情形。
8.具有履行合同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并在⼈员、设备、资⾦等⽅⾯具有相应的能⼒。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信誉查询截图
1.在“***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2.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
3.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
4.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
7.在“***网”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8.在“***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七、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八、其他材料
附件: 信誉要求截图指引
1.“***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注册登录后查询)
4.“***网”企业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注册登录)
业绩发票要求截图指引
注:供应商所提供查询截图不得涂改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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