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重庆铁塔-2026-2030****城管巡查治理物资及服务框架采购(ZL)(招标编号:0701-2640CQ02035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11285560元,含税总金额为12254551.20元【增值税税率按以下内容中对应税率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中标人填报为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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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分类 |
采购标的物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服务期(年) |
不含税单价(元) |
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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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采购 |
无人机机场 |
套 |
40 |
/ |
51681.00 |
/ |
13% |
2067240 |
2335981.2 |
|
2 |
边缘AI飞算智控终端 |
套 |
40 |
/ |
16814.00 |
/ |
13% |
672560 |
759992.8 |
|
|
3 |
飞行器(含无人机、无人机电池、4G图传模块、探照灯、喊话器各1套) |
套 |
20 |
/ |
29961.00 |
/ |
13% |
599220 |
677118.6 |
|
|
4 |
设备租赁 |
飞行器(含无人机、无人机电池、4G图传模块、探照灯、喊话器各1套) |
套·年 |
20 |
3 |
11415.00 |
/ |
13% |
684900 |
773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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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服务 |
设备安装调试(楼面站) |
项 |
10 |
/ |
6422.00 |
128.44 |
9% |
64220 |
69999.8 |
|
6 |
设备安装调试(杆塔) |
项 |
30 |
/ |
9174.00 |
183.48 |
9% |
275220 |
29998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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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运行保障服务 |
含机场保险、无人机保险、三者险、4G图传流量服务、航线运营及应急支撑服务各1项 |
台·年 |
40 |
3 |
21226.00 |
/ |
6% |
2547120 |
2699947.2 |
|
8 |
设备运维服务 |
设备运维服务(楼面点位) |
台·年 |
10 |
3 |
4768.00 |
/ |
6% |
143040 |
151622.4 |
|
9 |
设备运维服务(上塔点位) |
台·年 |
30 |
3 |
12316.00 |
/ |
6% |
1108440 |
117494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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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平台服务 |
平台功能服务 |
台·年 |
40 |
3 |
9056.00 |
/ |
6% |
1086720 |
11519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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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I算法服务 |
无人机AI算法服务 |
路·种·年 |
720 |
3 |
943.00 |
/ |
6% |
2036880 |
2159092.8 |
|
合计 |
11285560 |
122545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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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招标范围:包括设备采购、设备租赁、施工服务、运行保障服务、设备运维服务、平台服务、AI算法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1.3交付及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1.4设备供货: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1.1.5设备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6个月的设备质保。
1.1.6安装调试:设备到货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1.1.7平台及算法服务: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开通服务。
1.1.8服务期:从单个订单项目验收之日起3年。
1.1.9合同下单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1.10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
1.1.11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以“各项不含税单价限价”为基准填报综合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企业资质:****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将钢结构部分工作分包的,分包单位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①清晰、有效的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②若投标人将钢结构部分工作分包的,则须提供分包承诺函,承诺分包单位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中标后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将资质证书提交给招标人核查,核查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注: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②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3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2.4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清晰、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5三类安管人员: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三类安管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提供:
①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扫描件及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②上述人员2026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
2.6人员配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中至少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1人和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同1人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取)。
提供:
①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2026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若非投标人自有人员,提供由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扫描件和劳务派遣单位与投标人的劳务派遣合同(须体现具体人员派遣至投标人的相关内容,若派遣合同无法体现,则补充提供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否则对应人员不予认可。
2.7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0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服务起始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且须满足下列a、b两项要求之一:
a.无人机/无人机机场及相关配套设备销售(含安装)及相关的配套服务(提供的合同中须体现采购标的物中任意服务内容)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400万元或以上;
b.须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两项业绩要求:
①无人机/无人机机场及相关配套设备销售(含安装)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200万元或以上;
②无人机/无人机机场相关的配套服务(提供的合同中须体现采购标的物中任意服务内容)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200万元或以上。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有效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不含)。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金额作为评标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按照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计金额作为评标依据。
(3)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8制造商/代理商: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
(1)若为制造商,投标人须出具主要投标产品(无人机、无人机机场)的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若为代理商参加,需提供主要投标产品(无人机、无人机机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的代理授权函或授权书,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种设备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若同时参加均做否决处理;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有2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的均做否决处理。
【注:制造商参加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参加的,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代理授权函中应包括制造商联系电话),或提供二级授权书(如为二级经销商授权,须同时提供一级授权书,且授权书中不得含有禁止转授权的条款)。】
2.9其他承诺:
(1)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且保险周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
(2)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为本项目购买不低于100万额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覆盖巡飞服务期间因设备运行、人员作业等产生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理赔,且保险周期须涵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
(3)提供全新原装正品,且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
(4)任何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服务/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或投标人分级为D级;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服务/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或投标人分级为D级。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11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天眼查(https://www.****.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12投标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2.13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非法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2.14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平台(https://www.****.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9日1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平台(https://www.****.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平台-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平台(https://www.****.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注意事项: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款的支付,否则无法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平台(https://www.****.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平台(https://www.****.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按对应标包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平台(https://www.****.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建议***平台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
5.4电子采购规则:
5.4.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4.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6. 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1)***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响应,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平台-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平台(https://****.cn),在左侧菜单“CA申请”模块选择“手机CA申办”或“实体CA申办”,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身份左侧菜单“操作手册”。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www.****.com.cn)、***平台(http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广场
招标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地址:****路****号3-4#
联系人:郑经理
电 话:151****2978
监督邮箱(投诉渠道):ch****@****.cn(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心
联系人:袁新星、汪唯佳、李秀明、谭蓉、蒋桃、樊克扬、张赤南、胡雨薇
电话:187****9574(023-****2216)
8.2异议接收方式:
***平台(https://****.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62****@****.com)提出。
异议联系人:袁新星,联系方式:187****9574。
8.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袁新星
2026年10月9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55/xlJWIKEBni4p5U9XrBW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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