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城轨隧道配套整治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04-06-04D-2026-D-F-A2675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城***网用户感知,本次采购设计****城际铁路(既有线)惠州区域红线内隧道安全整治工作。主要包括:
****道****G/4G设备,拆除及更换POI设备,拆除联络通道综合设备柜,拆除联络通道金属线槽并更换为铝合金走线架,拆除既有配电箱更换为带分路计量功能IP65防护等级配电箱,拆除联络通道火探管系统,每处联络通道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及悬挂式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网漏缆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漏缆夹具安装不牢固或松脱、引出管线固定不牢、螺丝松动或直径偏小、打孔深度不够、绑扎不牢固、设备门固定不牢等问题进行整改,对于出现破损或老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及材料进行维修或更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城***网用户感知,****城际铁路(既有线)惠州区域红线内隧道安全整治工作,工作范围如下:
设计:****城际惠州区域联络通道及隧道口的勘察设计工作,按期交付设计方案与施工图纸并通过铁路方组织的审查。****城际铁路红线内既有光交箱、RRU设备,POI,配电箱、***网设施核实并提供拆除整治方案,对拆除后重新安装走线架,配电箱,光交箱,RRU等设备规划布局,并预留电信5G设备空间位置的勘察工作,负责设计方案与预算调整变更工作。
施工:①完成铁路红线内(铁路限界内)包括但不限于隧道内设备安装、拆除、接地、引电、光缆的铺设、成端、接续、测试工作;完成隧道口设备天线的拆除、安装、引电、测试等工作;②涉及终验前排障、问题整改、干扰排查等需进入红线内的手续办理工作由中标单位完成。③办理本项目甲方与铁路方之间涉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2)服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3)预算金额:1,758,531.64元人民币(不含税)。
(4)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6)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含乙供材料)等。
(7)计划工期:本框架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①设计周期: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一阶段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②施工工期: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240个日历日内完成。
(8)★试运行期:初验合格后3个月。
(9)★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10)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网(https://****.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勘察设计服务部分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90.00%,施工服务部分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90.00%,乙供材料部分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00%,供应商各部分响应折扣高于各部分最高响应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
(1)****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铁道行业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其中,铁道行业满足: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 (I) 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满足: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乙级或以上。
(2)****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9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网覆盖工程(国内公众移动通信无线覆盖工程),***网干线光缆建设工程的相关“设计及施工”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高速铁路是指设计时速为160公里或以上的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等。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
(3)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4)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注:若为联合体响应,人员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注:若为联合体响应,人员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允许一人持两证或两人各持一证),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5)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允许一人持两证或两人各持一证),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6)供应商至少配备2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且均须在施工现场驻点,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7)供应商须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至少配备3名或以上人员,如工程涉及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限定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专业。
(8)供应商须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允许一人持两证或两人各持一证)。
注:若为联合体响应,(4)(5)(6)(7)(8)人员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其中(7)(8)须提供的承诺函的,承诺函格式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备注:
(1)供应商配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牵头人由供应商自行设定。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供应商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员工,以上人员之间不得兼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填写询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询比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7)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近两年(自2024年09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4)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1日00时00分00秒。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网(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网(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
6.2 样品递交的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网(https://****.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884
服务邮箱:zb****@****.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s://****.com.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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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广东惠州江北文明一路中国电****中心 |
地 址: |
广****路****号****大院 |
|
邮 编: |
516001 |
邮 编: |
516001 |
|
联 系 人: |
赖计修 |
联 系 人: |
王海斌、程圣杰、覃军、李成斌、赖丙乐 |
|
电 话: |
0752-***0196 |
电 话: |
189****3631 |
|
电子邮件: |
13****@****.cn |
电子邮件: |
gc****@****.com |
9.2异议接收方式
***网(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6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52/a0UtqqABni4p5U9XC5z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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