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修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BH202609001-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修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数投许〔2026〕1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招标人为无锡市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名称)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新村;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部分用房进行修缮改造,涉及改造总面积约2328平方米,主要包括装饰装修改造、消防改造、水电改造、暖通改造、智能化建设以及零星修缮等工程。本项目建筑物高度(最大26.18米),工程建设费约410万元。
2.5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 24;
2.6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装饰改造、消防改造、水电改造、暖通改造、智能化建设、零星修缮等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7 勘察设计服务期: 3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a、b两项资质:a、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b、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上述资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5月~2026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5月~2026年7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要求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3.4.2其他: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3年-2025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3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8 日23 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 ***网上招投标系统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市滨****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 100号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创意园B****楼
联系人:吴洋 联系人:徐太宏、顾晶晶
电话:0510-****1014 电话:0510-****3566
传真:0510-****1014 项目负责人: 徐太宏
邮编: 214000 传真:0510-****3566
电子邮箱:/ 邮编: 214000
电子邮箱: 69****@****.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710
10.3异议渠道
***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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