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政设施建设类行政许可决定书
铜建市政〔2026〕34号
****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6年9月7日向本行****城市建****中心二期工程户外项目,需****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现场勘查,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在翠湖一路与西湖大****道****平方米,拆除侧石12米。施工现场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设置安全围挡、行人通过注意安全标志,与交警部门加强沟通,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本许可决定有效时间:
自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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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400/HQg8iaABLRKCxEZfx9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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