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XD-GC-2026-084
二、工程名称:安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皇冠路-凤凰路路口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南昌金科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大道****号
成交金额: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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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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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皇冠路-凤凰路路口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编制;建设地点为安庆市皇冠路-凤凰路路口;主要做法为:交通信号控制机1台;一体化信号灯4套;人行灯8套;人行灯杆(含基础)4套;DE110 pe 管顶管150.00m;非机动车道开挖、恢复及敷设¢50钢管15.00m;DN75 PE管120.00m;手孔井8座;RVV 4×1.5 mm2控制线1200.00m;超五类双绞线 网络线900.00m;热熔标线100.00m2;具体做法详见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谈判公告附件招标资料)。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明文、陈凤环、胡静
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综合体B****楼,联系电话:137****969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街****号
联系人:刘警官
电话:158****555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场综合体B****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137****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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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38/Dxh9HqEBLRKCxEZfnfb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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