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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防护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0-19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磋商天津 - 南开区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防护装备采购
省份/直辖市 天津 所属地区 南开区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项目联系方式 肖警官 022-****1087
更多联系方式 182****7263 022-****1075 赵军杰 022-****3772 更多联系方式(8个)
代理机构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刘小青 022-****3109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防护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10月19日 12: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防护装备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防护防暴装备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12: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大厦)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大厦)
预算金额 ¥31.00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小青
项目联系电话 022-****3109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肖警官 022-****1087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小青 022-****3109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防护装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V2023-C-171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防护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防护装备采购,包含:防弹防刺服、防弹头盔、防毒面具、防割手套、粘合式约束带、约束毯、急救包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须全部为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大厦)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a.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大厦)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SLV2023-C-171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账户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账号: 441350100100015227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SL****@****.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邮件主题为:SLV2023-C-171报名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肖警官 022-****1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大厦

联系方式:刘小青 022-****3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青

电 话: 02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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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37/GyE4RosBzWfgd2ZTYFI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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