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英吉沙县民政局购买“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民政局2026年9月至10月助餐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民政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英吉沙县民政局购买“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 |
| 预算金额: | 35.6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
| 采购需求概况 : |
采购标的名称:2026年英吉沙县民政局购买“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采购标的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老年助餐服务必须保障特困、低保、低保边缘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中高龄、独居、失能、空巢老年人助餐需求,此次示范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主要为户籍地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认定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以兜底保障与适度普惠相结合,探索开展“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确保老年助餐工作健康有序、稳中有进,提高老年助餐点运行质效。在优先保障上述低收入老年人的助餐需求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扩大到独居、空巢、留守、中度及以上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就餐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一)补贴内容。"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主要为符合服务对象范围的老年人提供助餐类服务补贴,包括助餐服务补贴、第三方机构服务补贴、送餐服务补贴等。 (二)补贴标准。原则上享受助餐服务补贴的老年人,补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7元的标准列支;提供助餐服务的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开具发票等中间服务费用,补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元的标准列支;有送餐服务需求的,补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2元的标准列支。 (三)清算通过“结算一体机”对当月服务的对象、享受的补贴资金进行结算;送餐服务需提供水印照片等相关印证资料。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按月对上一个月周期内服务对象实际补助资金进行清算支付。原则上预算年度终了对项目实施整体清算,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全款,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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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10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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