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萝北县公安局
-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7 09:00:00
- 项目预算(元):3131.00
-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萝北县公安局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 小微企业优惠率(%): 无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被服附件 | 领带 |
无
|
领带
|
条 | 202 | 否 | 是 | 是 | 竞价要求 (请响应供应商仔细阅读要求,出现后果自行承担,★号项为重要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属无效响应;如中标供应商只为低价中标,而不考虑采购人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货物以次充好,由此使我单位延误使用,我们将供应商投诉以恶意竞争,扰乱市场,影响采购正常工作,将列入失信名单) 为确保采购质量和售后服务,竞价要求如下: 一、资格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附件: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险)的证明材料清单 1.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五险)缴纳证明。 2.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二、竞价要求 1、按照采购目录的技术参数提供产品,竞价单位须提供满足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2、因采购方急需使用相关产品,竞价生效日即进行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天需供应方派员进行量体,3日内将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交付并验收完毕; 3、竞价样品(核心产品)为常服、冬执勤服(勤务款); 4、所有产品质保期1年,为保障本地化售后服务的便捷,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保服务,不合体的服装无条件更换; 5、所有单项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清单中的最高单价上限,发现围标、低价恶意竞价取得的,影响采购质量及诚信履约的,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满足竞价文件要求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解除合同。 7、竞价最终报价包含货物价格、税金、运输费用、返修及售后等费用; 8、为保证质量,竞价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供采购清单内样品各一套/件/条/双,至萝北县公安局办公室,李先生0468-***1248,样品接收后,采购方开具《样品接收单》,报价时将样品接收单、检测报告、报***平台电子卖场比价响应附件中; 9、参与竞价供应商应严格核实所提交检测报告的真实性,除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核实报告编号、出具机构等基础信息外,***网、邮箱、电话等可靠途径查询所提交检测报告具体内容的真实性(***网址、电话、二维码等),竞价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检测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查验真伪,并留存核实过程证据备查,避免因未尽核实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伪造、变造的虚假检测报告而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10、交货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1、本项目按需供货,按实结算。按公安部发布的领带标准执行。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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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30/lwl5j6ABLRKCxEZfEv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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