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BJ-20241210023833-1114
二、合同名称:ZBJ-20241210023833-1114
三、项目编号:e52c8f0cac9a42199188ee24f5d6b405
四、项目名称: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第2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0468-***2110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 79 号
联系方式:151****77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77610 | 1(项) | 77610.00 | 77610.00 |
合同金额: 7761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柒仟陆佰壹拾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77610 | 1(项) | 77610.00 | 77610.00 |
合同金额: 7761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柒仟陆佰壹拾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九、验收组成员:高石洪 付婧雯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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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30/V5X6iaABMqitpwL5VF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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