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1008104104-38487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230401-110907
四、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反恐与巡特警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公安局反恐与巡特警支队
地址:鹤岗市兴山区
联系方式:0468***7200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中心支公司
地址:鹤****小区
联系方式:189****79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6,112.17 | ¥6,112.17 | 黑H0066警强险760.00元 商险车损、第三者300万、司机3万、乘 客3万、医保外用药20万1116.03 元合计1876.03 元 黑H0339警强险570.00元商险车损、第三者300万、司机3万、乘 客3万、医保外用药20万646.14 元合计1216.14 元 黑H0885警强险642.00元商险车损、第三者300万、司机3万、乘 客3万、医保外用药20万794.00元合计1436.00 元 黑H0380警强险792.00元 黑H0379警强险792.00 元 合计6112.17 元 |
合同金额: 6,112.17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壹佰壹拾贰元壹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08日至2027年10月07日
履约地点:鹤岗市兴山区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cf82f5e469031103c9d7517883f13ca.pdf
鹤岗市公安局反恐与巡特警支队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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