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林甸县公安局
- 报价截止时间:2026-10-14 09:00:00
- 项目预算(元):237600.00
- 联系人:张雷
-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林甸县政府东侧(****大楼)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3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执法记录仪 | 名都执法记录仪 |
名都
|
名都/DSJ-MDRV5A1
|
个 | 60 | 否 | 是 | 是 | "传输型执法记录仪依托4G/5G通信模块,****中心,实现可视化实时指挥调度,功能要求如下: 1.终端支持单,北,斗定位功能(提供工信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单,北,斗终端检验证书,复印件加盖终端生产厂家公章)。 2.终端满足国家标准GB/T28181-2022***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提供具有CMA、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终端生产厂家公章)。 3.多摄像头违法取证终端:终端具有三个摄像头,前置、后置及微距摄像头,拍摄照片中文字、画面应清晰。 4.显示屏:显示屏尺寸≥2.8英寸,显示屏亮度500cd/㎡,显示屏对比度≥1100:1,屏幕分辨率不低于480×640。 5.外形尺寸及重量:应≤95mm×60mm×27mm(长×宽×高),含背夹重量≤200g。 6.内存:≥64G。 7.外壳防护等级:IP68。 8.红外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红外夜视功能,开启红外补光功能后, 6m有效拍摄距离处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15m有效拍摄距离处能看清人体轮廓特征。 9.星光夜视功能:在≤0.5Lux照度情况下,不开启红外灯和白光灯照明情况下,终端可输出彩色画面。 10.低畸变模式功能:具有低畸变模式功能,开启低畸变模式,在所有视频分辨率条件下水平视场角≥100°几何失真≤2%。 11.照片分辨力:最大支持13600×8000拍照分辨率,且照片分辨力≥2000线。 12.视频性能:在3840×2160分辨率条件下,视频分辨力≥1600线;在2560×1440分辨率条件下,视频分辨力≥1200线;在1920×1080分辨率条件下,视频分辨力≥850线。 13.终端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在3840×2160分辨率30帧/s条件下连续摄录≥13h,在2560×1440分辨率30帧/s条件下连续摄录≥16h,在1920×1080分辨率30帧/s条件下连续摄录≥20h;电池充电时间≤2h。 14.数据完整性功能:终端在录像过程中,1920×1080分辨率30帧/秒,7min内更换电池数据不丢失。 15.无线图传功能:可接入移动、联通和电信4G/5G SIM卡,实现无线传输功能,支持2560×1440分辨率30帧/s条件下,分辨率≥1100线。 16.在开启5G网络后,***平台,在3840×2160分辨率30帧/s条件下进行视频实时图传,可连续图传≥12h,在1920×1080分辨率30帧/s进行视频实时图传,可连续图传≥14h。 17.网络带宽自适应:***网络带宽自适应调整码流功能,实现低带宽下视频流畅传输。 18.防抖功能:终端具有防抖功能,开启防抖功能,局里终端1m处,在1Hz振动频率,振动幅度1°条件下,同****中心的最大振动像素差应≤5像素。 19.安全气囊功能:具有安全气囊功能,在录像状态下发生冲击或震动后,可自动保存当前正在进行的录像并重新开始录像,在待机状态下发生冲击或震动后自动开启录像。 20.录像文件大小:开启H.265编码状态,在3840×2160分辨率30帧/s条件下,1h录制文件大小≤3.5GB;在2560×1440分辨率30帧/s条件下,1h录制文件大小≤1.5GB;在1920×1080分辨率30帧/s条件下,1h录制文件大小≤750MB。 21.高帧摄录功能:终端具备高帧率摄录功能,支持1920×1080分辨率、120帧/s, 1280×720分辨率、240帧/s或120帧/s。 22.宽动态试验:终端具有宽动态功能,在强光源(日光、灯具、反光灯)照射下的高亮度区域及阴影、逆光等相对亮度较低的区域,进行摄录和拍照,终端应能自动背光补偿,使得整个画面可识别;宽动态值≥85db。 23.照片回传功能:终端可点***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支持本机、平台回放功能。 24.扬声器性能:终端在回访时,距离扬声器≥30cm处,音频最大响度不低于100dB(A),距离扬声器≥1m处,音频最大响度不低于80dB(A)。 25.文件远程调取功能:终端支持通过4G/5G***平台后,***平台软件可通过4G/5G网络远程回放样机本地存储的视音频文件,并可将视音频文件保存至服务器端。 26.录后即传功能:支持录像结束后通过手动勾选、连接指定WIFI、4G/5G网络自动回传本地录像文件,回传过程中可实时在取景界面上查看上传进度,可选择设备文件上传时本机是否删除,***平台调阅。 27.空录告景功能:终端具有空录告景功能,在开启功能后终端画面出现静止画面时,终端进行告景提示。 28.遮挡告景功能:终端具有遮挡告景功能,在开启功能后,摄录时若镜头被遮挡终端会有告景提示。 29.无线投屏功能:终端具***网络环境下设备。 30.接口传输速率:采用Type-c接口,读取传输速率≥240Mbp。 31.耐久性试验:电源开关不低于20000次,液晶显示及开关不低于5000次,可动部件不低于5000次,试验后设备能正常工作。 以上技术****中心出具、符合GA/T947系列标准且盖检测机构公章的检验报告;报价时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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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30/GlEcHqEBni4p5U9Xe0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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