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24 09:00:00
- 项目预算(元):130000.00
- 联系人:董铁鑫
- 送货地点:黑龙****路****号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2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网络设备 | 电子数据取证设备 |
美亚柏科
|
ZJ-LE04
|
台 | 2 | 否 | 是 | 是 | 1.1.手机快速采集功能 1.支持Android、ios、鸿蒙手机三种操作系统的数据采集; 2.支持三部手机直连并行深度采集; 3.支持微信、支付宝云账单数据扫码采集功能; 4.支持自动检测手机,并实现自动化点击; 5.支持快速采集、截屏采集、无线采集、深度采集等多种采集模式,支持自定义采集策略; 6.支持获取手机设备信息(包括品牌、型号、操作系统、系统版本、IMEI/IMEI2/MEID、Wi-Fi/蓝牙MAC地址、手机号码等)、通讯簿、短信息、彩信、通话记录、记事本; 7.支持手机已删除数据的恢复,***平台包括:iPhone手机、Android,其中iPhone手机越狱和未越狱均可实现删除数据恢复,Android手机可自动root后进行删除数据恢复,在root失败情况下,也能支持Android手机解析和恢复QQ、微信、微博等应用程序数据; 8.支持检材信息录入,支持检材的正面、反面、机身参数拍照,或手动导入,自动生成检材照片至笔录; 9.▲支持根据市场监管执法检查要求,设置检查策略进行检查,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侵权、协议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相关涉案检查,并展示检查结果(设备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10.▲支持人物画像分析,对分析对象相关的属性特征进行分析,包括姓名、手机号码、性别等,并显示属性特征的匹配程度(设备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11.▲支持时空分析:以时间、空间及行为等多维度分析机主的事件,使用时间轴、地图结合详情的形式,刻画机主的轨迹事件(设备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12.▲支持经济行为分析:通过对银行短信、支付宝、微信账单数据的分析,刻画机主与好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设备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13.▲支持根据采集的数据生成市场监管笔录报告(设备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1.2.计算机快速采集功能 1.支持案件管理,可查看、编辑案件信息,自定义设置案件保存路径; 2.支持同一案件多检材采集,可展示检材相关报告摘要、哈希值、检索结果等信息; 3.支持取证流程直观展示,按照系统引导即可完成全流程电子数据取证操作; 4.支持取证全程录屏,保障取证过程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支持目标计算机检材基础信息固定,可自动采集硬件信息、网络信息、操作系统信息等; 6.支持自动捕获计算机所有可见窗口,并完成截图保存; 7.支持时间校准截图,可同框对比北京标准时间与本地时间并完成截图保存; 8.▲支持快速采集、高级采集两种采集策略,适配不同取证场景的采集需求(设备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9.支持快速采集功能,可指定采集路径、文件后缀名、文件大小等属性采集文件,同步标注文件总数、文件大小及加密文件数量; 10.支持高级采集功能,可按指定日期范围、路径范围、文件后缀名、文件大小等属性及设定关键词采集关键文件,支持自定义文件类型; 11.▲支持证据固定,可同步计算 MD5、SHA-1、SHA-256 三种哈希值,实现证据完整性验证(设备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12.支持录屏文件专业处理,完成录屏文件保存的同时计算生成对应哈希值; 13.支持自动生成证据清单,可展示报告摘要、取证时间记录、证据统计等全流程取证信息; 14.▲支持生成符合市场监管规范的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笔录(设备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15.▲支持自定义采集策略,可根据取证需求设置多行业、多场景相关关键词(设备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16.▲支持直接查看关键词命中文档,可预览命中文档的具体内容(设备验收时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视为验收不合。)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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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30/95vJvKABMqitpwL5o_s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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