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钢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钢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6〕7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钢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规模:***网***网配套辅助工程。 2.1.3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平安堡镇平安堡村; 2.1.4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 2.1.5工期:勘察设计周期80日历天,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施工图预算、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边坡工程,桩基工程,采空区回填工程、能源供应工程、道路工程)及后续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设计:①冶金(***网)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地基处理、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③下穿铁路设计:具备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4)施工:①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或施工资质甲级);②冶金施工(管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③地基处理(土石方、强夯、碾压、刚性桩等地基基础工程类施工)施工资质: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资质;④下穿铁路工程: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果符合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1.6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4家),否则按无效处理,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活动; 3.2.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活动。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2.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15 20:00至2026-09-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平台(兴隆县)(https://****.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0 09:00,投标人应在***平台(兴隆县)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平台、***网、***平台(兴隆县)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承德市兴隆县,联系人:冯伟,联系方式:0314-***9166;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宏胜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高新区,联系人:曹峻熙,联系方式:190****884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城乡建设局、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14-***2506、5055067、5052682
电子邮箱:fg****@****.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宏胜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小区(仅限办公) |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67000 |
| 联系人: |
冯伟 |
项目负责人: | 赵学宝 |
| 电话: |
0314-***916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90****884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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