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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采购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K—ZC2026-0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采购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134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34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为进一步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现拟采购道路交通协管服务,由供应商提供工作人员参加道路交通协管工作,所需协管员人数不少于90名。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个日历日,如因政策等因素变化,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项目,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今)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2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如安保、物业、秩序维护等项目),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资料;(4)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最终评定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线上
方式:***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街****号
联系方式:150****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景正开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路****号****楼
联系方式:181****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瑞
电 话:181****966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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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采购交通协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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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508/cRIayaABLRKCxEZfbg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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