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旬邑县清塬煤矿综采队采煤工张民利,在下班途经井下井底车场路段时发生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该矿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告。
2026年8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旬邑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旬邑县清塬煤矿“8·21”井下亡人事件核查工作组,在国家矿山局陕西局、陕西省应急厅的指导下开展事故核查工作。通过现场勘察、询问谈话等方式。结合医院抢救记录、尸表检验、司法鉴定意见等结果,综合分析,该职工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导致猝死,非生产安全事故。现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或有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旬邑县应急管理局如实反映,书面反映者需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3日
受理电话:029-****1873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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