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中国共产党彭州市委员会宣传部(彭州市新闻出版局(彭州市版权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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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0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6年09月12日09:00至2026年09月21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转让方(项目业主)签订《车辆处置项目资产转让合同》,《车辆处置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 标的物交付 | 《车辆处置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并且竞得人支付完毕成交价款后,转让方(项目业主)将竞价标的物交付给竞得人。具体交付方式以《车辆处置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废旧汽车回收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报废回收、拆解等相关经营范围,持四川省商务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提供纳入《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2.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完成车辆报废相关工作,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出售报废汽车、拼装车及五大总成等违纪、违法经营行为(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系统查询报告)。 3.须承诺成功竞得本次竞价车辆后,仅用于报废处理,不得上路行驶或另作他用(提供承诺函)。 4.须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回收、拆解《备案登记证》。 5.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地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6.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资格条件。 7.以上证明材料应当由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拍活动前加盖本单位鲜章,交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审核出具加盖鲜章的确认函。竞买人最迟须在公告期截止前1个工作日内在彭****中心***网上报名。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李鸣凤 028-****1036 监督人:陈爱琳 028-****1036。 3.成都市彭****中心****中心办公地点: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9、02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2623 | |||||||||||||||
| 公告附件 | 1.资产处置方案.pdf 2.资产转让合同样本.pdf 3.***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doc 4.***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5.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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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彭州市委员会宣传部(彭州市新闻出版局(彭州市版权局))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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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482/CwrCkqABLRKCxEZfRlQ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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