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府(四川)****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
| 标的名称 | 天府(四川)****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 |||||
|---|---|---|---|---|---|---|
| 项目编码 | G62026SC1000025 | 拟募集金额(挂牌价格) | 15,000万元 — 20,000万元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03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20000万元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30 | |||
|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 20% — 40% |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 ——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 否 | |||||
| 一、增资企业简况 | |||||
|---|---|---|---|---|---|
| 增资企业 基本情况 |
增资企业名称 | 天府(四川)****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
| 所属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武侯区 | ||||
| 增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075357952B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 股本总额 | 10000万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郑旷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职工人数 | 50人 其中:在岗 46人,离退 4人 | ||||
| 经营范围 | 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转让提供交易场所及相关服务;为非上市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有关服务;为相关各方提供咨询、信息等中介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凭相关审批文件经营) | ||||
| 增资企业简介 | 天府(四川)****中心,简称“****中心”,原名成都(川藏)****中心,于2013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所持股份后划转至成都交易集团)、华西证券、西南联交所、西藏国资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中心是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川藏两省区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是地方政府扶***平台,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和重要的地方金融基础设施,****中心的重要抓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上市培育孵化、私募证券发行及交易转让、非上市股权登记托管、企业挂牌与展示、投融资对接、项目路演等综合金融服务。 | ||||
| 增资前企业股 东及持股比例 |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55%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3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13%4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10%5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5%6****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 |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
| 2025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526.95 | -714.85 | -714.85 |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2,893.05 | 501.07 | 2,391.98 | |||
| 审计机构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备注 | 基准日期:2025 年12 月 31日 | ||||
| 2024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825.29 | -1,444.95 | -1,444.95 |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3,802.7 | 695.87 | 3,106.83 | |||
| 审计机构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备注 | 基准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
| 2023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1,611.33 | -391.63 | -391.63 |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6,446.38 | 2,001.1 | 4,445.28 | |||
| 审计机构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备注 | 基准日期:2023年 12月31 日 |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2026-07-31 | 474.91 | -332.03 | -332.03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月报 | 2,593.34 | 533.39 | 2,059.95 | ||
| 备注 | —— | ||||
| 二、评估信息 | ||||||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四川信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2-31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8-12 | |||||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9,993.42万元 | |||||
| 账面净值(万元) | 2,391.98 | |||||
| 备注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查询方式:在西南联交所交易大厅现场查询;1. 查询方式:在西南联交所交易大厅现场查询; |
持股比例 |
|||
|
出资额 |
西藏国资公司 |
|||||
|
华西证券 |
||||||
|
****中心 |
||||||
|
投资方 |
1亿元,单一现有股东认购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
|||||
|
外部战略投资方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合计 |
30000 |
一、公告期满,若征集到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金额合计达到,增资方将结束公告程序;如若征集到各合格1.5亿元人民币,****中心可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继续征集投资者直至全部合格投资者认购的1.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但最长延长期不超过60个工作日。 二、增资终止的条件 意向投资方增资金额合计未达到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投资方应当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进行出资。 一、投资方及增资额分配 1.110002.110006000意向投资方可申报拟认购金额。如合格意向投资方申报认购总额超过募集规模,由综合评议小组根据公告载明的评议标准、认购金额、战略协同情况及公司治理安排确定遴选结果;****中心董事会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遴选结果确定投资方及认购额度。 现有股东投资方中,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亿元,则所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均直接成为现有股东投资人候选人。外部战略投资方中,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亿元,则所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均直接成为外部战略投资人候选人。 1三、综合评议 组建综合评议小组。****中心依据公告的条件和方式启动遴选活动,西南联交所负责遴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见证工作,按照方案组织遴选活动。综合评议小组由名专家组成,均从西南联交所评议专家库中随机挑选。 现有股东投资方中,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金额超过人民币亿元的,则由综合评议小组通过评分按得分高低选出现有股东投资人候选人,并按照“排名优先、额度优先”原则确定认购额度(即排名靠前的现有股东投资人候选人优先认购其报名时提交的认购额度直到募集满额)。外部战略投资方中,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金额超过人民币亿元的,则由综合评议小组通过评分按得分高低选出外部战略投资人候选人,并按照“排名优先、额度优先”原则确定认购额度(即排名靠前的外部战略投资人候选人优先认购其报名时提交的认购额度直到募集满额)。 合格意向投资方根据评议办法向综合评议小组提供评议材料。全套评议资料由合格意向投资方密封盖章后于综合评议当日现场递交,全套资料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中心董事会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遴选结果确定投资方及认购额度。 11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亿元,得分; .2-2.5403注册资本(不含)亿元,得分; .1101增资前,持股比例%302增资前,其他原股东得分持股比例50(分)。 |
||||
|
业务范围(20分) |
.5202控股或参股各类交易场所家,得分; .15100 、外部战略投资方综合评议评分办法 对相关程度最高的得分,往后依次扣减分。 |
|||||
|
业务协同(30分) |
相关程度最高的得分,往后依次扣减分。 |
|||||
|
注册资本(20分) |
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亿元,得分; 注册资本(不含)亿元,得分; 注册资本(不含)亿元,得分; 注册资本(不含)亿元,得分; 注册资本小于亿元,不得分。 |
|||||
|
盈利能力(20分) |
排名第一的得分;排名第二的得分;排名第三的得分; 51003(一)现有股东投资方 年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控股或参股各类交易场所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2023202420252.3.1.增资款支付方式 1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增资价款。 投资人候选人确定后,由10个工作日内3.监管审批 <span font-size:14px;"=""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padding: 0px">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后,****中心将最终增资方案报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批准。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予以批准后,****中心按照增资协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履行后续程序。 |
|||||
| 与增资相关其他条件 | —— | |||||
| 七、联系方式 |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汤先生徐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28-****7215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3311 | |||||
| 八、交易须知 | |||||
|---|---|---|---|---|---|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网上交易地址,***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平台***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482/5Qx4qaABLRKCxEZfcvOC.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