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32026TJ1000035 |
转让底价 |
21790.12496万元 |
| 拟转让比例 |
2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9-1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10-16 |
| 所在地区 |
天津滨海新区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业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杨阳电话: 022-****2159/部门负责人: 耿鹏电话: 022-****2150 |
****中心结算方式
| 账户名称 |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1100000010120100647305001686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316110000027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20%股权】****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中心****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20%****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中心有限公司《****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街****号312室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李晓雄 |
| 成立日期 |
2016-01-13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18MA07C5045L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10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5年度审计报告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803.045199 |
10,310.265735 |
7,732.389086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393,433.21201 |
281,298.803722 |
112,134.408288 |
| 审计机构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2026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7,943.447338 |
2,631.673454 |
2,140.359016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314,780.94017 |
208,784.30926 |
105,996.63091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阜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6-30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8-31 |
| 项目 |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343,422.68706 |
347,051.499724 |
| 负债总计 |
238100.874925 |
238100.874925 |
| 净资产 |
105321.812135 |
108950.62479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790.12496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并说明承担引用报告结论的相关责任; ****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已经天津天通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于2026年7月31日出具了“津天通泰和专审字(2026)第110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次评估是在天津天通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本公司承担利用数据正确的法律责任,但不承担审计的法律责任。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本项目不存在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本项目不存在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被评估单位未申报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也未发现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被评估单位未申报企业重大期后事项,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也未发现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七)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无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八)本项目未利用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 (九)标的未尽详情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道****号****中心区52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任强 |
成立日期 |
2011-10-26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16583287225c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监管机构属地(省) |
天津 |
监管机构属地(市) |
滨海新区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20116681881834F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2026-09-07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
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4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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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标的名称 |
****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20%股权 |
| 转让底价 |
21790.12496万元 |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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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 |
6,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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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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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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