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华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华庄村4866平米菜市场使用权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263344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华庄村菜市场及菜市场二期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避免资产闲置,增加村集体收入,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台对菜市场及菜市场二期整体进行公开招租,租赁面积4866平方米(菜市场3410平方米、菜市场二期1456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路****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添加微信号186****6511支付文件费并获取报名表(2)将如下报名资料:授权书、报名表手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8****@****.com;并在邮箱正文处编辑“公司名称/自然人姓名+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xx报名信息),(3)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发送文件,超过获取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4)文件售价:5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路****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5.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 96 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6.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6****6511 | ||
| 受让方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自然人投标,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按手印。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3个月);(若自然人投标,须提供资金能力证明材料,如银行流水(存款2633440元及以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7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若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此项。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自然人投标,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自然人投标,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按手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转出用途 | 商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60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
| 阶梯价 | 元/年 | ||
| 挂牌期 | 14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53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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