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XHJS-G2026-0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梁溪法院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2、投标人综合实力-2.2、认证证书(4分):投标供应商具有《大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①国家认监委(***平台http://****.cnca.cn)的相关查询对应记录截图,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上传至系统,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现更正为“2.2、认证证书(4分):投标供应商具有大数据安全管理相关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风险管理相关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①***网的相关查询对应记录截图,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上传至系统,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2.3、软件资质(3分):投标供应商具有卷宗封面智能打印系统的得1分;***平台的得1分;具有854节点管理软件的得1分。【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上传至系统,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2.3、运维服务承诺(2分):投标供应商须针对采购人现行在用业务软件出具完整有效的运维服务承诺,承诺包含:本单位具备本项目运维服务实施能力,服务期内提供相关软件运维、故障处置保障服务等。承诺内容到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不到位、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上传至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2.4、项目负责人(4分):投标人拟配本项目负责人为1人,具有《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管理II级)》的得2分,属于国家保密局备案的安全保密管理员(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安全保密管理员进行保密工作管理)的得2分。【①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中心(https://www.****.org.cn)查询系统相关查询对应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③安全保密管理员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公安局机关出具的《接收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数据回执》及在国家保密局备案的《涉密人员备案信息表》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④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2.4、项目负责人(4分):投标人拟配本项目负责人为1人,具有《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管理II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或以上证书)的得2分。【①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中心(https://www.****.org.cn)查询系统相关查询对应记录截图。③***网(***网查询)相关查询对应记录截图④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3、技术方案-3.6、软件运维管理及技术保障(3分):对工作中使用的软件及系统应当具有基本的运维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措施。上述内容需科学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且阐述内容较完善的得2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现更正为“3.6、软件运维管理及技术保障(4分):包含①运维管理制度、②技术保障措施。上述内容需科学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但有瑕疵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5、***网上投标截止时间、解密时间等由“2026年10月26日14:00”更正为“2026年10月30日14:00”。
更正日期:2026-10-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路****号
联系人:王伟栋
联系电话:0510-****8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里****号513室
联系人:吴雅雯
联系电话:185****5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雅雯
电话:185****528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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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478/56hfNKEBMqitpwL5LIR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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