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规模:新建派出所一处,规划占地6118.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71.83 平方米。采购显示设备、入区登记、人身安检、物品保管、信息采集区、远程辨认、询讯问室设备、尿检室设备、动态定位设备、云审讯设备、案管设备、涉案财物管理设备。
2.招标范围:采购显示设备、入区登记、人身安检、物品保管、信息采集区、远程辨认、询讯问室设备、尿检室设备、动态定位设备、云审讯设备、案管设备、涉案财物管理设备。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分局平庄所、东城所建设项目二期设备安装工程》(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发包人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网(http://****.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nm****@****.com
邮寄地址:****城区****小区
邮编:010000(请注明“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分局平庄所、东城所建设项目二期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8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分局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
联系人:尚冬波
电话:138****560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锦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区****小区
联系人:孟凡新 王宇男
联系电话:131****8751 13190909279
九、发布媒介
本***网(http://****.gov.cn)上发布。
附件: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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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474/sEjwvaABni4p5U9Xi2t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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