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存放于金川库房的一批废旧物资处置(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N0109WZ26117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15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21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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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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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金川库房,咨询勘验联系人 | ||||||||||||||||||||||||||
| 标的现状 | 资产已报废,本次处置的标的可能存在灭失情形,转让方不保证其能否正常使用,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实地认真勘验。不因实际交接数量而调整成交价格,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93362.00元;1519.72元/吨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6-25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玖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吨) | 1519.72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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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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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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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处置的标的存放于金川库房的一批废旧物资,本次处置标的的预估重量为61.50吨,实际交付重量以转让方指定磅房称重过磅为准。 2、开具相关发票事宜请提前与转让方咨询。 3、最终成交的吨单价,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均不作出调整。 4、成交后废旧物资的预付交易价款、服务费=理论推算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最终成交价款、服务费按照转受让双方确定的交付重量及实际交接数量结算,多退少补。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服务费不足时,应停止交接,****中心价款账户补足价款后再交接。成交后过磅需在转让方指定过磅处进行过磅,并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过磅费用,请各意向方悉知。 5、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8、在通过e***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再生资源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公安部门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3.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承诺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格,如因不具备回收资格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中心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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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4、成交后废旧物资的预付交易价款、服务费=理论推算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最终成交价款、服务费按照转受让双方确定的交付重量及实际交接数量结算,多退少补。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服务费不足时,应停止交接,****中心价款账户补足价款后再交接。成交后过磅需在转让方指定过磅处进行过磅,并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过磅费用,请各意向方悉知。 5、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8、在通过e***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平台(www.****.com)的《e***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呼和浩特市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贾经理147****7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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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10-15 00:00:00 至 2026-10-21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受让申请书.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金川.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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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8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竞价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竞价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竞价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竞价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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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10-15 00:00:00-2026-10-22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 附件下载 | 金川库房明细(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docx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先生 |
| 咨询电话 | 185****8106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 咨询地址 | ****中心 | |
| 技术支持 | 赵女士185****8121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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