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03849842024117001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公安局
地 址:****城区人民路
联系方式:0998-***8758
供应商(乙方):百年金海(深圳)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香格丽湾园1-2栋2-2-801
联系方式:152****730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战术防刺服
数量:1500.00
单价(元):45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警上添花
规格型号:FCF-JA-TH01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甩棍
数量:1500.00
单价(元):13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兴盾
规格型号:G2 XD型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便携式照明设备
数量:1500.00
单价(元):14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腾信翔誉
规格型号:TXJ-013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辣椒水
数量:1500.00
单价(元):7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兴盾
规格型号:C1 XD型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鸭舌帽
数量:1500.00
单价(元):17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华诺安泰
规格型号:HNAT-PC01
2.合同金额(元):146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由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乙方应在自收到预付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喀什浩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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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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