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GS-KCHT-2026-806172
二、合同名称:临潭县人民检察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合同
三、项目编号:GS-KJXY-20260423620001000001
四、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保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潭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临潭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87****567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
联系方式:183****21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执法执勤用车保险服务 | 1(辆) | ¥3,884.65 | ¥3,884.65 | 1. 安全保障目标:实现执法执勤车辆风险全覆盖、无死角,有效规避车辆损毁、驾乘人员受伤、第三方损失等各类事故风险,保障公务资产和执勤人员人身安全。 2. 高效服务目标:建立专属公务服务体系,简化投保、续保、理赔流程,实现突发事故快速处置,不影响日常执法执勤、应急处置等公务工作开展。 3. 合规管理目标:严格符合政府采购、公车管理、财政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台账完整、票据规范、流程合规,顺利通过各类审计、督查检查。 4. 降本增效目标:在保障高标准保障的前提下,优化保费成本,杜绝冗余投保,合理控制财政支出,提升公务车辆保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5. 长效运维目标:建立常态化续保提醒、风险预警、车辆保障分析机制,实现年度保险服务闭环管理。 (一)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交强险费率、赔付标准执行,足额投保,同步合规代缴对应车辆车船税,保证保单合法有效。 (二)核心商业主险(必投险种) 1.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按车辆当前实际评估价值足额全额投保,包含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暴雨、洪水、暴风、冰雹、意外损毁等全部车辆损失场景,覆盖执法执勤各类作业环境风险。 2.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单台车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覆盖车辆行驶、执勤作业过程中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全部损失,适配公务执法外勤复杂场景。 3.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座位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元,乘客座位按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足额投保、单座保额不 接到投保、续保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保费核算、保单出单,流程高效便捷,无需采购方重复提交资料。 2. 建立续保提前预警机制,保单到期前30日、15日、3日分三次提醒,杜绝脱保、漏保、断保问题。 |
合同金额: 3,884.65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肆元陆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2日至2027年09月01日
履约地点:****街****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执法执勤用车保险合同(甘PB020警).pdf
临潭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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