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拟对某某诉五华区财政局与公司有关的民事纠纷一案公开招标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某某诉五华区财政局与公司有关的民事纠纷一案可能产生的应诉代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分析案情,对相关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出具法律分析意见;
2.梳理案件证据资料,制定应诉方案和策略;
3.起草答辩状等诉讼法律文书;
4.出庭参加一审诉讼全过程(可能产生的二审费用另行协议);
5.参加和解、调解,就调解、和解方案提出意见;
6.及时向招标人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在重要节点以书面工作报告形式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
7.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建议;
8.办理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程序完毕之日止。
(四)服务地点: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三、项目资金预算
(一)预算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单位预算资金。
(三)拦标价:本项目拦标价为人民币10,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证明材料,内容可以为以下三者之一:
(1)2025年1月1日前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下①或②任意一种:①提供2023年至2025年期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财***平台进行查验的验证二维码;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025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或书面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和《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要求,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本次采购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六、公告时间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
七、报名时间、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截止日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1.投标函(含报价);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3.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时间、执业律师人数、业务领域、内部管理制度等);
4.拟派律师团队成员名单、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经历说明;
5.近三年同类案件代理业绩证明材料(若有,附委托合同、裁判文书等);
6. 本案法律服务方案(含案件分析、诉讼策略、团队分工、工作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响应时限承诺等);
7. 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承诺函;
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方式: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于工作日规定时间内(9:00—17:00),送至昆明****楼。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871-****4284
五华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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