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4日至2025月6月20日,宜宾南溪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问题和建议认真整改落实,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决算报表相关信息不准确”的问题
在以后的财务核算中,严格规范财务核算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编制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单位收支。
二、关于“虚列支出1636387.23元”的问题
我镇已于2025年6月30日全部退回国库。
三、关于“违规扩大范围5000元”的问题
我镇已于2025年6月27日收回。
四、关于“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8566元”的问题
我镇已于2025年6月30日进行财务调整,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五、关于“不合规票据支付113850元”的问题
我镇已于2025年6月30日取得合规票。
六、关于“违规将派出所工作经费转入个人账户”的问题
我镇已于2025年6月30日收回并上缴国库。
七、关于“违规发放表彰4000元”的问题
我镇已于2025年6月30日收回并上缴国库。
八、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9816.96元”的问题
我镇已于2025年6月30日上缴国库。
九、关于“无预算支出60000元”的问题
我镇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今天不得再发生类似行为。
十、关于“村(社区)集体账务管理不规范41000元”的问题
我镇已督促各村于2025年6月27日退回各村账户。
十一、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我镇已于2026年6月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未按规定扣质保金”的问题
我镇已加强对村级项目资金的指导和监管,以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
特此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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