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
关于选取红林七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号的
通知
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红林七队棚户区改造安置户回迁选房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印发的《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七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昌府办函〔2021〕9号),现就组织已签约安置户选取房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取房号对象
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三方协议的红林七队棚户区改造安置户,共91户。
二、安置房房源
104套住房
三、现场看房安排
为让安置户充分了解房源、户型、面积及坐落情况,选取房号前统一组织看房。
(一)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9月26日(含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
(二)地点:至和·****楼处(环城东二路,梦之南幼儿园旁)。
四、户名更名
安置户因家庭年老或去世等原因需要更名的,于2026年9月18日至9月26****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更名后的人员参加对应的选房。
五、选取房号人员名单公布
****城***网站、“红林七队”微信群和至和·****楼处公告栏,统一公布选取房号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六、选房批次、时间及地点
本次选房采取公开选房的方式,选房顺序按原签约时间顺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6年9月27日9:00;
(二)顺序号:从顺序1号至顺序91号;
(三)选房地点:至和·****楼处。
各人员签到地点均为至和·****楼处,签到截止时间为当次选房开始前10 分钟。
七、选房操作程序
(一)工作人员按原签约时间顺序排序,选房人员应记住本人选房顺序号,并按签约顺序号排队选房。
(二)按照签约顺序号依次进入选房区域选房,选房时间为10分钟。
(三)选房需携带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选房的,另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委托XXX代理选房”并签字确认);
(四)选好房号后,选房人须即时到指定登记处办理登记确认手续,未办理登记确认手续者,选房无效;
(五)选房确认后,依据签订的三方《协议书》第一条:选定房号后,拆迁安置户应尽快签订该套安置房的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逾期办理的,选房作废。
八、工作要求
(一)选房对象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及有关规定,按要求携带材料准时参加;
(二)服从现场管理,保持会场安静,严禁吸烟、喧哗及携带食品进入;对扰乱秩序者,情节严重的取消本次选房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四)因自身原因未参加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五)尚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可在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并按原签约顺序号参加选房,未签订三方协议的,不能参加选房。
(六)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网签备案的,免半年物业管理费(在网签备案合同上注明);
(七)选房人员进入选房区域后,要记住本人应选的住房面积,根据本人的住房面积,对应选取相应的住房面积、****楼,不能随意选取不是本人的住房面积,如选错住房面积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本通知由****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昌江县红林七队棚户区改造选房名单汇总表》
****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8日
昌江县红林七队棚户区改造选房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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