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岛西林场
****城市更新项目具有安置房购买资格现状户
(第三批)认定情况的公示
****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进,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稿)的批复》《****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稿)》《****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范围内已完成现状核验、具备安置房购买资格现状户(第三批)的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小区北侧,****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推进建设,规划配建安置房、幼儿园及配套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将全面改善片区居住环境,****城市功能品质。本次认定结果作为后续安置房购买、征收补偿签约的核心依据,所有信息均已通过现场权属核验、档案比对完成初审。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8日,共3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
(一)***网(官网);
(二)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
(三)岛西林场项目征收现场指挥部公示栏;
(四)岛西林场征收范围(片区)公告栏。
四、认定结果(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的具备安置房购买资格的现状户(第三批),均满足以下认定标准:
(一)权属清晰。房屋权属经核验,符合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要求,不存在权属争议。
(二)居住属实。实际居住情况与现场核验的居住佐证材料一致,属于空挂户、临时租住人员不纳入本次资格认定范围。
(三)信息真实。户主身份信息、家庭实际居住人口等均与不动产权属证明、户籍材料、水电户信息、实际情况相符。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将由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填报《****城市更新项目现状户认定调查表》,调查表****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统一登记造册,一户一档与项目征收档案一一对应。
五、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现场反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前****楼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或向入户工作人员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二)电话或邮箱反馈。一是东方市岛西林场,联系电话:0898-****2851,邮箱:dc****@****.com;二是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898-****0456,邮箱:df****@****.com;具体反映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异议申请需明确说明异议事项及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挥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结果反馈异议申请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
本次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禁虚报、瞒报、伪造材料骗取安置房购买资格,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取消相关资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示。
附件:****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现状户认定名单(第三批)
东方市岛西林场
2026年9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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