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三家镇三家村两名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的公告
为保障三家镇三家村加油站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三家镇三家村农户王远兴、王金其自愿申请交回项目涉及地块的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换证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自愿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我局按程序对王远兴、王金其名下涉案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注销,并为其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将具体变更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1.注销王远兴名下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原权属证书编号:469007105200080013J(东方农地承包权〔2015〕第080013号),注销地块名称:能东地北,地块编码:0800099,注销土地面积:0.15亩。
2.注销王金其名下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原权属证书编号:469007105200080011J(东方农地承包权〔2016〕第080011号),注销地块名称:能东地北,地块编码:0800100,注销土地面积:0.15亩。
本次仅注销上述两人对应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剩余承包地块的合法权益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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