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004210190-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湖南阳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星城快警”平台警务站整修(星城快警经费)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星城快警”平台警务站整修(星城快警经费) (2)工程地点:长沙市 (3)资金来源:星城快警经费 (4)工程内容:枫林三路快线桥下警务室(****城警务站)平房改造,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为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星城快警”平台警务站整修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枫林三路快线桥下警务室(****城警务站)平房改造,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06-29 计划竣工日期:2020-07-29 工期总日历天数:3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262666.05元 / 2.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3866.2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70%的工程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5666.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的9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1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性无息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其他说明: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合同价格形式: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法。 4.付款人: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 通过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刘熊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条款 项目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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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星城快警”平台警务站整改采购项目.xlsx
- 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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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393/XIYs-nIB9OED_OiU-6M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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