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城新区2025年基础道路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巩固隆****城新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便居民出行,提高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意****城新区2025年基础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2-451031-04-01-500549。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城新区社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城新区社区农贸市场供电房至警务站,罗湖小学前门(****楼前)****楼新建道路硬化共114.769米,其中k1段96.448米、k2段18.321米。建设内容为路面宽4.5米,厚35厘米,人行道铺装10cm厚红色透水水泥面层,路肩采用C30预制路缘石、侧石装配,并配套防护栏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4〕29号)及《隆林各族自治县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前下达隆林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隆政函〔2025〕9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阶段工作。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抄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本局农经股。
——————————————————————————————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印发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3817/Ew5ZJJYBdTiruURwWU7G.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