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框架协议征集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规定,****中心现对公安县2026-202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财产保险服务(限于机动车保险服务)供应商进行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现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请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的要求,登录****城【公安县】***平台,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特别说明:凡有意参与本轮框架协议征集的供应商,均应按照本公告及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入围申请材料。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AXKC-2026-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公安县2026-2027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财产保险服务(限于机动车保险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5.付费标准: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资格入围制项目,不涉及具体的采购交易活动)。
6.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各采购预算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县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含****城注册的其他采购人)
7.框架协议期限:自本项目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与31日止(框架协议到期后,如新一期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尚未完成,可顺延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若省财政厅不再将财产保险服务(限于机动车保险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8.提交申请文件时间: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核发的有效《金融许可证》或中国保险监督部门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包含机动车辆保险业务。(▲需提供证明资料)
6.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授权书,且仅限一家分支机构代表同一法人参与。法人资格或有效授权投标人须为有效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经合法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需提供证明资料)
四、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1.供应商需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2.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城【公安县】***平台提交申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的申请文件。
3.地点:****城【公安县】***平台。
4.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4.1申请文件组成
详见“征集文件:申请文件格式(参考)”
4.2申请文件编制
4.2.1征集项目划分采购包的,供应商应按采购包进行申请。
4.2.2***平台中,按照相关要求逐项编写相应的申请内容。编写完成后,***平台合成申请文件。若未按要求编制、合成申请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3供应商应对申请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申请报价要求
4.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包)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含税费、保险等),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4.3.2应当对征集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申请其中部分内容,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3.3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包)最高限制单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4申请文件签署
4.4.1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对申请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部位加盖公章(电子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部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章与相应的实物章、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2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其他规定
5.1申请退出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个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5.2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入围供应商,其申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入围***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5.3****中心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五、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http://www.****.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征集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按照“征集文件:审核方法和标准”的要求,对供应商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全部满足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应商;有其中一条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七、框架协议签订
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供应商视同完全接受《框架协议文本》的全部条款和规定,故本项目不再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八、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详见“征集文件:框架协议文本”。
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详见“征集文件:框架协议文本”。
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详见“征集文件:框架协议文本”。
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征集文件:框架协议文本”。
十二、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履行。
十三、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公安县区域内。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化采购说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实行电子化采购,***网登录****城【公安县】***平台,进行申请文件编制、提交等相关事宜。供应商应当在****城【公安县】站点中下载查看相应的操作手册,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2.CA数字证书说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可以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也可采用PDF文件上传的方式),办***平台操作手册;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五、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中心(****中心);
2.地址:****路****号;
3.联系人:王静;
4.联系方式:0716-***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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