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BTH-2026-075
二、合同名称: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三次)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6093170010001
四、项目名称: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沈鹤松
供应商:河北兴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满****街****号联东U谷M1-****楼
联系方式:王新广0312-***07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三次)
规格型号: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37250.00元
合同金额:113725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并调试安装完毕。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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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35/eqlbOaEBMqitpwL5FD8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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