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高青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购买厨具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厨具采购(含安装)
五、预算金额:32000.00元
六、申请人资格
1. 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件;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6年9月8日08时30分至2026年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高青县公安局
3.方式:(1)线上领取:供应商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q****@****.cn,邮件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高青县公安局(156****1256)联系,以确保邮件顺利送达以便获取报价清单。(2)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高青县公安局(416)室领取报价清单。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领取或未及时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各供应商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及提供的报价清单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且检验验收合格后的价格,包括产品安装检验合格后的全部费税价格,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制作、安装、检测、验收、培训、保险、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考虑问题不周到等问题而引起后期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采购要求
1.项目地点:具体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2.供货要求:2026年9月底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
3.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 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4.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外观及内在质量技术要求。
十、评审办法
由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清单进行评审,根据质量、供货期和服务均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而影响成交结果确定的情况,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质保期、供货期、综合实力等各方面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组成:报价清单
2. 时间: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 地点:(1)线上递交;(2)现场递交。
十二、开标时间: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78****6910
高青县公安局
2026年9月7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2822/KwYae6ABLRKCxEZf2p3h.html
微信在线客服